1、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
由区委书记任组长,区长任常务副组长,其他区委常委及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区长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,区投资促进局、区发改委、区财政局、区科工局、区国土分局、区规划分局等区直单位及驻区单位为成员单位。该小组作为全区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,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。
2、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
由常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,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区委常委任副主任,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主任,是全区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日常机构,承担按照区委、区政府授予的权责,行使全区开放型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,运行管理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问题的协调,督查落实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。
3、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是集行政审批、便民惠民为一体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,内设综合科、网络管理科、审批管理科,共有25 个进驻单位,进驻审批事项138 项,公共服务事项39 项,全面推行了网上电子审批,对审批部门受理时限、办理时限实行统一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