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物流业空间布局规划的批复

市发展改革委:

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报审天津市物流业空间布局规划(2019—2035年)的请示》(津发改经贸〔2019〕417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《天津市物流业空间布局规划(2019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是本市物流业空间布局的指导性文件,对于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、科学有序安排物流业空间布局具有重要意义。

二、你委要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市交通运输委、市商务局、市应急局、市市场监管委、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,认真组织实施,加强跟踪监督和评估,推动《规划》顺利落实。

三、各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,抓好《规划》实施,加强本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《规划》的衔接,为本市物流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。全市要形成条块结合、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,协调推进《规划》实施,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。

天津市人民政府

2019年7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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